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级医院,委机关处室:
根据《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浙医改联席办〔2020〕2号)、《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深化医改“三医联动”“六医统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医改联席办〔2020〕3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就医体验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0〕21号)精神和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市医改、跑改重点工作,加强过程指导,及时跟踪进展,确保我市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经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委工作专班和定点联系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工作机制
结合“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和医疗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从委机关层面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具体组成: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委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计财处、政法处、宣教处、医政处、基妇处、科教中医处、信息中心等涉及改革任务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加强处室间的沟通联系,督促各地、各单位推进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建立月度交流会商制度,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研究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工作督导,开展成效评估,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为推进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二、定点联系机制
为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改革的督促指导力度,形成“重点工作人人抓”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建立改革定点联系制度,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机关处室联系各地各单位的改革推进工作。
具体组成:结合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各地各单位情况,统筹考虑各处室职能及任务,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市)和市级医院改革定点联系领导和处室(详见附件1)。各组开展定点联系和督导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联系组成员。
主要职责:
1.优化政策保障。根据浙医改联席办〔2020〕2号、浙医改联席办〔2020〕3号和浙卫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围绕齐抓重点、合攻难点、打造亮点的总体要求,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政策保障,加快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努力探索富有绍兴特色和亮点的突破性改革路径。
2.做好督查指导。定点联系领导和处室要下沉到区、县(市)和市级医院,对照改革清单,做好政策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明查暗访,跟踪改革进度,帮助上下对接,全力推进改革落实落细和改革试点创新工作。
3.收集问题信息。在联系过程,要积极了解当地社会关切,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掌握、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各组定点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和联系点改革进展情况纳入委务会议月度交流的重要内容。
4.总结提炼经验。要发掘和收集各地各单位富有特色的创新举措,帮助各地各单位尤其是试点地区提炼经验做法,积极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宣传医改和跑改的改革成效,切实提升改革影响力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环境。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专班和定点联系处室要认真学习改革方案和任务清单,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掌握工作重点,加强配合协作,形成改革合力。委医改办(跑办)要将各组每月定点联系情况汇总分析后报专班组长和副组长,适时召开专班会议或联席会议,进行重难点工作、重大改革项目的研究会商,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二)强化督促指导。定点联系工作要注重常态化,通过数据指标分析、实地暗访体验等方式,每月进行督导。要按照“四不两直”原则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客观真实地了解各地各单位改革进展情况。
(三)提升改革成效。定点联系工作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组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和定点指导双重作用,统分结合、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督促改革进展滞后的区、县(市)和市级医院做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各项指标稳中有进、稳中有升,力争走在全省前列。